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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电下乡产品的供应、销售及维修服务
2009-02-18 14:58  文章来源:金台区商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农民可在家电下乡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。要求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履行中标承诺,加强与县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、组织的沟通、协作,共同做好试点产品生产前的调查研究,针对不同试点区位、不同农民收入水平确定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规模,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,确保试点产品不断档、不脱销,并采用多种销售方式,如大篷车流动售货等,方便农民就近购买。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已做好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,确保农民能及时购买到试点产品。
  为保证下乡产品的供应、销售及维修服务,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、配送、销售、维修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,如加强中标产品的生产;积极联系乡村基层组织开展农民购买意愿调查、组织好货源,确保不脱销、不断档;对偏远地区组织好团购,做到送货上门、搞好安装调试和使用辅导;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,强化维修服务网点,开展巡回维修服务等。这些要求,已在企业中标协议中予以明确,中标企业必须履行。实施地区商务财政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,确保农民买得放心、用得满意,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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